第430章 观念不同
君子群而不党,意思是君子会因为共同的道德志向而形成群体,共同进退,
但同时,却不会变成只讲立场,不讲原则的朋党。
便如此刻,范仲淹敬佩包拯的刚直,也认可他敢於抗爭的勇气,可遇到政见不同的时候,他也同样会直言不讳。
“將中书一分为三,则此后宰执大臣,事事必以官家之意为先,官家並非圣人,亦会有思虑不周之时,若是当真如此,朝政一旦出错,便无可以纠谬之处。”
“虽说可以让新政推行更加顺利,但是,长远来看,弊大於利!”
君主乾纲独断,在大多数传统的士大夫眼中,是一种风险极大的决策方式,而且,也违背了共治天下的传统。
所以,范仲淹的態度非常清晰,那就是,新政虽然要推行,但却不可用这种饮止渴的办法。
然而,包拯的心志却也同样坚定,道。
“君主有过,自有台諫官员劾奏,何况,三省之中,门下省掌审议封驳,如若政令有失,亦会封送再议。”
“有此二者,自可辅弼君上,减少错失,范兄的忧虑不无道理,但远没有想像的那么严重。”
闻言,范仲淹有些沉默。
的確,从道理上来说,是这样的。
但问题是,中书对於皇帝的制约程度,远远不是台諫加上一个残缺版的门下省能够达到的。
要知道,对於现如今的中书来说,对於皇帝的中旨进行封还或者是延后,是非常正常的事。
这是因为,在现在的政务处理流程当中,通进司將奏札送入宫中之后,不管是分抹到中书,然后中书送札子进宫,皇帝批覆,或者是皇帝下中旨给中书,这都只是第一步。
接下来,中书接到中旨之后,宰相会先行审核,若有不妥,便会封还或者压下,觉得没有问题之后,才会写出词头,让舍人院擬制。
这个过程当中,直到舍人院草制的这一步,都不会形成法定意义上的圣旨,而且,在这套流程下,皇帝是不能直接命令舍人院擬制的,这不合规矩。
但是,一旦恢復到三省的体制之下,那么,这种状况就必然要发生改变了。
在三省制度之下,门下省的主要职能是用来制约中书。
这套政务运作体系当中,一般是中书先擬草詔,然后送门下审核,门下省认可之后,送入宫中取旨用印,若是不认可,也仍然送入宫中,请皇帝亲自裁定。
这套流程和如今的流程最大的不同点就在於,三省的政务处理体系,以门下为节点,是双重决策制度。
中书省决策,门下省审核,入宫取旨,付尚书省施行,这是一套流程,皇帝出旨,门下副署,
付尚书施行,这是第二套流程。
因为门下省的审核封驳之权独立,所以,也使得它一定程度上撰取了中书省的决策权。
换而言之,只要门下省取得皇帝的充分授权,它可以封驳一切来自中书省的政令,直接向宫中取旨施行。
当然,如果仅仅只是如此的话,最多只会形成门下省和中书省相互制衡的局面。
但这套流程最大的问题在於,它反过来也是成立的。
也就是说,作为皇帝,只需要控制门下省,就可以任意下发自己需要的詔命,而中书省完全没有任何反抗的余地。
而理论上来说,门下省的封驳权仅针对於中书省的草詔,对於皇帝直接下发的命令,也几乎不能动用封驳权。
这实际上就使得,在整套的政务决策流程当中,皇帝占据了绝对的优势地位,
勤勉的皇帝可以事必躬亲,独揽大权,怠惰的皇帝,可以让中书省和门下省相互制衡,居中裁决。
某种意义上来说,也算是一套能够自洽的体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