坐在对面的潘文赋虽然一直在猛炫鱼头,但是脑子可一点没閒著。
今天在外面胡吃海喝,惹怒了母老虎,回家之后肯定少不了跪搓衣板。
所以他一直思考著怎么討好一下母老虎,至少能少受一些皮肉之苦。
眼看著邱云韶端著粥,有一口没一口的喝著,粥都快凉掉了也没喝进去几口,眼睛却偷瞟著桌上的美食,潘文赋怎能不知道对方的心思。
夹起鱼头上最好吃的鱼脸肉,潘文赋端著碗走到邱云韶身边坐下。
“夫人啊……”
“滚,別跟我讲话。”邱云韶依旧没什么好气。
“是是是,我知道,自己偷偷溜出来乱吃是不对。”潘文赋訕笑著说道:“但是既然点都点了,咱们不能跟美食过不去是不是?”
“点了这么多,吃不完都浪费了,咱也不能跟钱过不去是不是?”
说了,他给了对面正在狼吞虎咽的小赵一个眼神。
小赵恋恋不捨的放下碗筷,违心的帮腔:“是啊,邱阿姨,我都吃饱了。”
“这么美味的鱼头,剩下可太可惜了。”
其实邱云韶早就忍不住了,要不是感觉面子上掛不住,恐怕早就加入了他们的行列。
不过现在既然对方主动给自己台阶,那邱云韶也乐得顺坡下驴。
“哼,这可不是我想吃。”
“本来我是一口都不会吃的,但看在钱的份上,我就勉为其难的吃一些。”
邱云韶摊了摊手:“行了,都別装了,大家一起吃吧。”
作为在一起朝夕相处生活的人,她又怎么看不出,其他两人同样没吃够。
“好哎,邱阿姨最棒了。”
小赵开心的欢呼著,端起碗筷继续吃起来。
邱云韶用筷子夹起碗里的鱼脸肉。
鱼脸肉是鱼头上最好吃的一块肉,鲜嫩无刺,劲道不柴,邱云韶尤其喜欢。
一般的鱼头,鱼脸肉只有指甲盖大小,虽然鲜美,但总是吃起来不过癮,而碗里的这一块,居然有手掌大小,一口都吃不完。
由於喜欢吃鱼,又经常在家里下厨,所以邱云韶对做鱼还是很有心得的。
用筷子轻轻的一夹,一大块鱼脸肉立刻化成两瓣,露出洁白的內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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邱云韶知道,如果鱼不新鲜的话,肉色会变深、发粉,甚至变灰。
只有活鱼才会像现在这样,肉色洁白,看著非常有食慾。
邱云韶將一瓣鱼脸肉放入嘴中品尝起来。
鱼肉入口,首先是浓郁的葱香味,隨后是鱼肉极致的鲜甜,没有丝毫的土腥味。
哪怕是这块鱼脸肉个头不小,但內里依旧十分入味,可见火候已经完全到家。
邱云韶知道,鱼的个头越大,肉质越粗糙、纤维感更足,口感就会变差。
但这块鱼肉,个头明明不小,但口感偏偏细腻十足,滑嫩得像块一样。
只吃这一口,邱云韶就完全沉醉其中,连忙自己再夹起一筷子鱼肉。
这是鱼头背上的一块肉,肉特別厚,是公认难吃的部位,食之无味,弃之可惜的鸡肋。
但这块鱼背肉,虽然没有刚才的鱼脸肉那般滑嫩,但汁水更加充足。
一般这种大鱼的鱼背肉,口感上都是又老又柴,若是火候稍微过一些,吃进嘴里就像个死麵疙瘩一样难嚼。
但这个鱼头的鱼背肉,脂肪含量极其丰富,哪怕是这种部位,吃起来也有鱼腩的口感。
如果说刚才的鱼脸肉是鱼鲜和葱香交相呼应,交相辉映,那么这块鱼背肉就是葱香味完全把鱼肉的鲜甜烘托得淋漓尽致。
正是由於鱼肉的品质堪称绝品,所以厨师在调味的时候,不需要像其他餐馆那样下猛料,用咸、辣这种重味去掩盖鱼本身的缺憾。
而这个鱼头,厨师调味非常克制,所有的佐料都是为了衬托鱼本身的鲜甜,少油、少盐,所以吃起来非常的健康。
邱云韶陶醉的闭上了眼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