派对上,没有看见莱默尔的洛瑞神游天外。
莱默尔对他说过,会找办法不出席,只要洛瑞去到他房间他们就能继续偷情。
洛瑞都记着呢。
不知什么缘故,参孙宣布了开场就匆匆离开,今日大家没了参孙依旧玩得很起劲,洛瑞却觉得乏善可陈。
反正也没人在意,干脆溜走好了。
洛瑞拿了瓶红酒带着,光明正大地走出门,下到雄虫居住的楼层,找对走廊,敲了敲门。
里面没人。
洛瑞自己拿钥匙开了进去,将门锁好。
室内点了香薰。
他来到床头坐下,看到旁边柜子上摆着一块胖星星形状的红色香薰,上面刻着骏逸的字体:
致我爱,半夜便归。
洛瑞无声笑了。
他可不能算莱默尔的爱人,只能说这雄虫为了讨好他还挺懂事的。
窗户关着,没拉窗帘。
开窗会导致香薰气味流失,洛瑞就没有开,反正氧气也够用。他去到洗澡间,发现热水器已经烧好水,这些细节莱默尔做的真好,他心情不错,想要夸夸床伴。
脱掉军靴洗了个澡出来,浓浓的雾气让他有些晕晕沉沉,照镜子一看,可能水开的太热了,面色泛红,有些微醺。
刚洗好澡的身体感觉是松弛的。
他穿好浴袍躺上床,想着时间离半夜还早,开了红酒自己喝了一半,醉醺醺的感觉更强烈了,他想睡觉,在柜头放下杯子,最后一眼看见红色香薰烛烧到了那行字迹的上方。
洛瑞带着笑意,闭上了眼。
首都最高的巨钟走到十二点,指针分针和秒针完美地重叠在古老的数字上。
莱默尔正和参孙在河边的凉风中躺在草地上,参孙说了很多很多他童年、年少、青年时遇到过的失败,又是怎样一一将它们推开。
人到了中年,应该谨慎踏实才是,因为再也没有长辈愿意罩着了,不再允许失误。
可参孙才三十,莱默尔也才二十七,他们聊这些,都显得太早太早。
莱默尔看向大钟,伸出手遥遥笔画,说:“啊,时间走得真快,人生…人生太短暂了。”
参孙也看到了指针重叠的那一刻,他出现一种奇异的心理,仿佛他们二人在刚才完成了一个特别的仪式。
什么是爱情?巨大的问号突然冲进参孙的心房。
他不该在这种时候想这个,因为爱情是很朦胧的东西,若不想,就完全没有,一旦想过,就会一而再再而三地想过,在心里扎进根了。
参孙开始担心自己输了。哪怕他还没有动心,但他很可能比莱默尔先一步想到了这种东西。
疯了,他疯了,悔不该那天用弗莱明立威。
他笑弗莱明疯了。
可那个笨蛋愚蠢成了常态,再蠢也能平安无事。而他这个登徒子必须保持清醒才能自由自在地翱翔,疯,会让他折翼,沉重地摔到地上。
莱默尔手肘支着草地,侧躺过来,修长的裤腿在脚腕交叉,安静的眉眼对着参孙。
参孙却像出了神一样唇色发白,直直地看莱默尔,不能说话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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