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血正在过桥。
普普通通的石拱桥。
两岸是形形色色的百姓,看起来没有任何埋伏,冷血狼一般的警觉没察觉到埋伏,就在他走到桥中间时,一道倩影挡住冷血去路,手中提着一把二尺五寸的纤细弯刀,眉眼充满挑逗。
倩影看起来三十来岁,外着白色透明纱衣,内着殷红如血的肚兜,肚兜上绣着一只凤凰,展翅欲飞,像是一枚熟透了的水蜜桃,最是妩媚诱人。
“你就是冷血!模样很俊俏啊!我有些舍不得杀你,但必须杀你!”
倩影笑吟吟的看着冷血。
冷血道:“十三凶徒?”
“小帅哥,你很聪明!”
“我记得十三凶徒初次作案是在三十年前,我算你二十岁出道,出道立刻加入十三凶徒,换而言之,这位阿婆今年五十岁,您保养的非常不错!”
“让你死的容易了!我杜莲两个字倒过来写,我要把你千刀万剐!”
年龄是女人最大的禁区。
尤其是爱美的女人。
冷血一眼看出杜莲很爱美,一举一动一颦一笑都是如此,也看出杜莲是顶尖快刀手,内功比他更胜一筹。
想胜杜莲,必须出奇制胜。
就在杜莲怒火中烧的刹那,冷血拔剑出鞘,挥剑刺向杜莲咽喉,这一剑快如闪电,不愧是名震江湖的快剑,比中原一点红更胜一筹,加上偷袭优势,能挡住这一剑的凤毛麟角,更何况是一个怒火中烧、心神震荡的疯婆子?
“铛!”
杜莲轻描淡写挡住冷血的剑。
“小帅哥,很懂谋略啊!姑奶奶用攻心术的时候,你还在吃奶呢!”
杜莲挥手劈斩出一十八刀,血色刀芒与肚兜上的火凤交相辉映,整个人如凤凰展翅,顷刻劈斩百道刀芒。
冷血以快剑名传江湖,无数大盗倒在冷血快剑之下,不知多少人觉得自己比冷血快,比冷血狠,比冷血准,但他们无一例外倒在冷血的剑锋下。
出道至今,冷血遇到的对手,比他内功更浑厚、招数更精妙、出身更高贵的比比皆是,比他剑法更快的,冷血从未见过,直到今日见到了杜莲。
无与伦比的血色快刀。
肉眼无法捕捉的极限刀速。
擅长快刀快剑的高手,本就眼明手快心明眼亮,最擅长捕捉残影,面对杜莲的快刀,冷血眼前尽是迷幻。
眼前只有刀光,只有血色刀芒,看不到刀从何处起,更看不到下一刀会斩在什么地方,比速度完全溃败。
这是根基上的绝对差距。
绝非短时间顿悟能够抹平。
交手盏茶时间,冷血便被杜莲砍了三刀,幸好杜莲心高气傲,从不在刀锋上淬毒,否则冷血已经倒下了。
冷血卯足力气,挥剑直刺,用以命搏命的打法与杜莲对攻,盯紧忽上忽下的火凤凰,那里是杜莲的心脏。
两人以快打快,整座石拱桥被刀芒剑气笼罩,谁也不知出了多少招,只知道筋肉骨骼、手脚关节都传来疲惫,由于速度太快,刀剑已不受控制。
就在两人斗到最激烈时,桥下一艘小渔船的渔翁抬起手,对着冷血的位置轻轻捏了一下,冷血心神俱震。
两人相距两丈七尺距离,渔翁既没有轰出掌力,也没有弹出剑气,就是隔空轻轻一捏,冷血右肩传来不堪重负的咔嚓声,差点被对方捏碎骨头。
三丈凌空锁喉指!
偷袭者,鬼符门门主欧阳绝。
这是一门失传五十多年的绝学,是江湖最奇绝的隔空指力,不是直来直去弹指出招,而是如石拱桥一般,以弧线击中敌人,隔空捏碎敌人骨骼。
原剧情中,这门指法伤到铁手坚不可摧的铁臂,战绩含金量十足。
亏得冷血与杜莲生死相搏,每时每刻都在极速移动,如若不然,欧阳绝轻轻一捏,就能捏碎冷血肩胛骨。
杜莲从不讲江湖道义,抓住机会连续猛砍三刀,冷血被砍出三道伤口,失血达到了一定程度,摇摇欲坠。
杜莲和欧阳绝满脸笑意。
击杀哪有生擒的功劳大?
再者说了,李兆廷肯定会参与十三凶徒案,激战到最激烈的时刻,李兆廷悍然出手,左武王拿什么抵挡?
算来算去,终归要用人质战术。
杜莲飞身冲向冷血。
欧阳绝抬起右手,用力一捏。
冷血手中宝剑断成两截。
……
铁手奉命去接应追命。
骑马赶到山间小路时,地面上陡然伸出一只戴着三根钢爪的小手,对着上方轻轻一划,骏马被开膛破肚。
骏马摔向地面,铁手虽惊不乱,飞身冲向半空,双手上下交迭如门闩,在身前凝聚罡气,稳稳落在地上。
一般而言,这种针对坐骑的偷袭都是连招,飞镖暗器,环环相扣。
铁手做好迎战准备,没想到,直到自己双足落地,不仅没看到偷袭,埋伏自己的人,竟然主动站了出来。
此人高大壮硕,肌肉虬结,与铁手不相上下,手臂粗壮,挥舞有力,一看就是拳法高手,全身笼罩一层凝成实质的死气,像从死人堆爬出来的!
“我叫司马荒坟,我来杀你!”
司马荒坟眼中闪过极致兴奋:“用你的铁臂杀死我,或者被我杀死!我是十三凶徒之首,你的捉拿目标!”
铁手冷冷说道:“司马荒坟,我会把你捉拿归案,把你明正典刑!”
“明正典刑?是把我砍头吗?一点也不痛快!换做五马分尸、千刀万剐之类的酷刑,让万千百姓欣赏我被剁成肉酱的场景,这才是激烈的死亡!”
司马荒坟晃了晃脑袋:“不要把这场战斗当做捉拿罪犯,如果你没有必杀无赦的心,你一定会被我杀死!”
“你很喜欢杀人?”
“杀人是最有趣的游戏!”
“你把人命当做游戏?”
铁手语气狠厉,面色越发冷肃。
司马荒坟露出失望的表情:“本以为四大名捕见多识广,没想到也像那些凡夫俗子,早知道去杀冷血了!
无情、冷血从不手下留情!
他们或许能理解我的追求!”
铁手冷冷的说道:“我师兄师弟不会理解一个以杀人为乐的疯子!”
司马荒坟摇摇头:“杀人取乐?我没有那种低俗、无聊的爱好,我尊崇的是死亡,从我初次接触死亡开始,就被死亡的魅力深深迷住,我只希望经历最最刺激的死亡,铁手,出手吧!”
司马荒坟本名司徒平,家里是不大不小的富户,日子过得平淡如水,直到某次出门探亲,遭到土匪劫掠。
土匪挥刀砍杀护卫,鲜血溅射在司徒平脑袋上,司徒平瞬间觉得,这是最有趣的游戏,挥刀斩杀父母,提着父母的脑袋热情邀请土匪加入游戏。
土匪被疯狂的司徒平吓跑。
司徒平觉得很郁闷,这么好玩的游戏没人陪自己,落寞的看着尸体,恰好有位拳术高手路过此地,误以为司徒平感怀父母家人被杀,把他带回去,传授他武功,待到司徒平武功有成,让他去找土匪复仇,把那伙土匪杀光。
杀光土匪后,司徒平如疯似魔的念头彻底觉醒,邀请师父加入精彩刺激的死亡游戏,重拳轰杀师父,此后在江湖各地游历,去找寻死亡的真谛。
后来,司徒平遇到左武王。
左武王许诺给他最激烈的死亡。
左武王想造反称帝。
称帝后过河拆桥,把所有罪责推到司徒平身上,把他千刀万剐,司徒平对此求之不得,改名司马荒坟,兢兢业业为左武王杀人,等待这场死亡。
司马荒坟是个疯子。
彻头彻尾的疯子。
脑回路与正常人截然不同。
但是,司马荒坟有自己的哲学。
死亡的哲学。
崇拜死亡,不是主动找死。
司马荒坟很懂得享受生活。
他需要激烈刺激的死亡。
他需要旗鼓相当的拳头。
铁手是他梦寐以求的对手!
“杜雷氏天衣”出自《四大名捕斗僵尸》,温瑞安在取名方面,总是有些恶趣味……这本书不推荐看原著,因为根本没写完,四大名捕系列,基本上都是烂尾……
(本章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