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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357章 穷怕了!一文钱我都没敢花啊!

第357章 穷怕了!一文钱我都没敢啊!

郭大路不是记仇的人。

虽然被李兆廷气的抓心挠肝,在床上打了三百个滚,大半夜睡不着,点灯熬油看拳谱,连续看了几百遍。

但是,当李兆廷带着郭大路来到麦老广烧腊铺,点了两只脆皮烤鸭,一只蜜汁烧鹅,他的气消了九成八。

当李兆廷示意郭大路先吃,可以随意动筷的时候,郭大路觉得李兆廷确实是他的贵人,甚至可以拜义父。

麦老广烧腊铺是本地味道最好、用料最精的熟食店,店铺没有伙计,掌柜厨师跑堂账房,都是麦老广兼任,莫说店小二,家里连老板娘都没有。

麦老广并不是很老,五十来岁,这么好的手艺,这么好的生意,不知多少媒婆登门,想给他找个老伴儿。

镇上很多小寡妇盯着麦老广。

麦老广只赚钱,不钱,烧腊铺这么好的生意,至少攒了八九百两,若是嫁给麦老广,下半辈子不用愁。

可惜,麦老广天性孤僻,对钱财看得比较重,一文钱也不舍得。

每天按时做烧鸭、脆骨、烧鹅。

一日两餐,主食是米粥,菜是客人吃剩的下脚料,虽说做烧鸭子的早就吃腻了烧鸭,却也不必如此吝啬。

媒婆是什么人?

五十来岁口齿伶俐的老妇。

这种人最擅长搬弄是非传闲话。

当所有媒婆都被麦老广婉拒,连一碗茶水、一根鸭脖都没吃到,有关麦老广的风言风语,快速传遍小镇。

麦老广不在乎流言。

麦老广只在乎生意。

事实上,他的服务态度很差,店里只有烧鸭、烧鹅、脆骨、叉烧、腊肉等屈指可数的几道菜,但他做的烧鸭实在太美味,能让人忽略服务态度。

郭大路只在乎吃,不在乎态度。

态度不能当饭吃。

郭大路做人做事很有原则。

吃鸭子亦是如此。

有肉的时候,绝不啃骨头。

有皮的时候,绝不先吃肉。

很快,油腻腻的鸭皮连同鸭油被郭大路吃光,露出鲜嫩嫩的鸭肉。

郭大路觉得,没有脆皮的烤鸭子就像五十多岁的老太婆,毫无吸引力,他要以此回敬李兆廷昨天的耍弄。

李兆廷要了一份蜜汁蘸料,轻轻洒在鸭腿上面,大大地咬了一口。

“李半仙儿,你发财了?”

郭大路嘴巴里塞满蜜汁脆骨。

烧腊铺,烧鸭便宜,烧鹅最贵。

众人平日里解馋,补充油水,都是吃脆皮烤鸭,从来没买过烧鹅。

李兆廷掏出一锭金元宝。

“今天出门做生意的时候,捡到两锭金元宝,捡的钱不是钱,突发横财往往是灾祸,必须尽快掉,随便吃,今天我请客,请你吃遍大街小巷。”

“家里还有几个人呢!”

“看来你确实需要补充油水,长期没吃过好东西,脑子都退化了!”

“虽然是你请客吃饭,但你不能侮辱我的智慧,我怎么脑子退化?”

“我刚刚说过什么?”

“你说,出门做生意的时候,捡到两锭金元宝,捡的钱不是钱……”

“我手里是什么?”

“金元宝。”

“多少?”

“一锭,大约有三十两。”

“明白了吗?”

“装神弄鬼,野道士不说人话!怪不得你是半仙儿,我吃穷你……”

郭大路先前还有些保留,担心把李兆廷吃穷了,既然捡的钱不是钱,这么大一锭金元宝,就算敞开肚皮,把肉吃到嗓子眼,也是远远吃不完的。

郭大路没怀疑李兆廷是贼。

李兆廷身上没有“贼味”。

说句不好听的,就凭这张脸,哪天他穷疯了,穷到偷钱的程度,完全可以凭小白脸傍富婆,郭大路从未见过这么俊的人,怪不得女镖头忍不住!

麦老广笑呵呵的送来肉食。

只有肉,没有酒,没有馒头。

麦老广不卖后两样东西。

想吃,可以去别的地方买,这使得麦老广的口碑非常硬,指望他吃饭的主食铺、酒铺,都很感激麦老广。

生怕他哪天想不开,在烧腊铺摆上蒸笼、酒缸、凉菜拼盘,以麦老广烧腊的口碑,这些店铺会瞬间垮掉。

不一会儿,来了三个外人。

一个又高又瘦,像一根棍子,他的外号就是“棍子”,也叫“夹棍”,听名字就知道,此人是公门中人。

“夹棍”是最常用的刑具,任何罪犯落到他手里,都要挨一顿揍。

这顿揍不是为了审案,而是搜刮罪犯的钱财,罪犯没钱,就让亲属给,亲属给不出,就打断腿杀鸡儆猴。

一个穿着华丽丽的金色袍服,鼻子特别大,占据三分之一张脸,嘴巴却非常非常小,像是条金毛狮子狗。

他外号“金狮”,也是公门中人。

最后一个是个黑衣黑袍,背着一把将近五尺的奇葩长剑的剑客,身上散发恶狠狠的杀气,剑上透出血气。

黑袍人不是江洋大盗,而是两位捕快雇的帮手,负责捉拿凤栖梧。

凤栖梧是恶名昭著的江洋大盗,从不轻易出手,出手就是十桩大案,数万两黄金,喜欢连皮带骨一口吞。

别的盗贼作案,都是偷盗比较值钱的物件,或者盗取真金白银,凤栖梧什么都要,所过之处,鸡犬不留。

真金白银,翡翠玉器,书画瓷器,绫罗绸缎,珍稀药材,就连丫鬟仆役马夫的铜板,厨子偷藏的鸡腿,看家护院的黑狗黄狗,凤栖梧也不放过。

凤栖梧很少亲自杀人,但这种鸡犬不留的决绝作风,让很多人破产,把这些人逼得投河、上吊、跳悬崖。

贪财的盗匪有很多,如凤栖梧这般爱钱如命的,实在不多见,凤栖梧赚钱不是为了销,不是天酒地。

他是为了欣赏。

凤栖梧最大的快乐,就是欣赏自己偷盗来的金银珠宝,听着白玉翡翠碰撞的声音,听着大珠小珠落玉盘。

他喜欢把金子含在口中,静静品味金子的味道,就算给他一百个倾国倾城的大美人,凤栖梧也不会动心。

凤栖梧应该是“凤妻吾”。

就像霍休,不需要老婆,金银珠宝是他老婆,自己是自己的老婆。

凤栖梧曾经被抓住过,抓住凤栖梧的就是夹棍,为了逼问钱财,夹棍严刑拷打他大半个月,凤栖梧硬挺着,一个字也没说,待到夹棍放松警惕,用藏在后门的钢丝锯子,锯断了镣铐。

这是种常见的逃狱方式,提前订做一把钢丝锯子,用石蜡包裹住,藏在自己后门,或者吞入腹中,以此来逃脱捕快搜查,半夜时偷偷切割镣铐,再把窗户铁栅栏割开,用缩骨功跑路。

凤栖梧这种级别的盗匪,从来都是单人单间,方便捕快敲诈勒索,也方便他跑路,这是特殊的监狱博弈。

不巧的是,夹棍赌输了。

夹棍因此被朝廷问责,彻底失去升迁机会,对凤栖梧恨之入骨,一直在追查凤栖梧,一路查到这座小镇。

距离凤栖梧逃跑过了十多年,凤栖梧精通易容,身形容貌早已改变,就算站在夹棍面前,他也认不出来。

夹棍没指望抓到凤栖梧。

夹棍得到确切情报,这座小镇藏着很多通缉犯,就算找不到凤栖梧,抓七八个盗匪,应该能对朝廷交差。

从谁查起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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