她有些意见:“真没想到少城主的手这么巧?”
新语轻掀了一下眉:“他是我的儿子,手自然是极巧的。”
“只是我只教了他做武器的法子,並没有教他做过簪子。”
“他这孩子从小就好静,颇能静得下心来去琢磨一些东西。”
“这兰的样子,应该也是他亲手设计出来的。”
“对了,连城画得一手极好看的丹青,你们成亲后,让他给你画。”
江同抿著唇微微一笑,没接话,只是目光落在那支簪子上。
簪子是用纯金做的,上面兰的瓣都是用蓝宝石镶嵌而成。
那蓝宝石也不知道苏连城用了什么手法,打磨的闪闪发光。
蓝色不是太高调的顏色,这样打磨成宝石之后,也不算太高调,却架不住流转间流溢的光华。
整体来讲,这支簪子极美,却又透著低调的奢华。
新语將簪子插在江同的头上时,感嘆道:“连城这孩子真是有心了,这支簪子很配你。”
江同的出身让她有了这世上最温婉的性子,她喜欢读书,身上又满是书卷的气息。
而她做义军首领歷练后,身上又多了很坚韧,以及上位者才有的气息。
这样的江同,看在新语的眼里,简直就是闪闪发光。
江同和苏连城联手抗敌的事情,是新语亲眼所见,两人配合默契,心意相通。
再加上江同的能力,往后把第一城交到他们的手里,新语十分放心。
对这个儿媳妇,新语太满意了。
那支簪子,新语直接让江同拿走。
至於聘礼什么的,江同一走,新语就去准备。
新语的想法很简单,女子出嫁是大事,必须得有丰厚的嫁妆。
女子带到夫家的嫁妆,那是女子的私產,旁人都不能动,也是女子的底气。
江府覆灭,江同如今孤身一人在第一城,身边並无长物。
在这种情况下,新语为江同准备的聘礼,也就会成为她的嫁妆。
所以聘礼绝对不能少,还得丰厚。
只是新语觉得自己对江同的了解太少,怕送出去的聘礼不合江同的心意,她特意去问棠妙心,江同的喜好。
棠妙心和江同既然是国子监的同窗,还曾一起在归潜的皇宫里生活了多年,对江同必定是极了解的。
棠妙心仔细想了想后道:“同性子温雅,平时不爭不抢,喜欢的东西她也不会多拿,不喜欢的也不会嫌弃。”
“所以你问我同喜欢什么,我还真不知道。”
“如果硬要找个她喜欢的吧,我想了想,她好像就喜欢大哥。”
新语听到这话哈哈大笑,伸手颳了一下棠妙心的鼻子道:“就你会说话!”
棠妙心也笑道:“我说的是事实!”
“舅妈也不必紧张,聘礼代表的是第一城的態度和心意,我觉得只要你们的心意够了,就行了。”
“同虽然这一次没带什么东西过来,但是她做义军首领的时候攒下了丰厚的家底。”
“等第一城这边的事情处理完后,她让人把东西取过来就行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