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84章 曾经的获利者
就在谢雨和林薇交流各自信息的时候,
八个时区外的芝加哥远郊,
卡塞尔学院。
一身黑衣的昂热校长,再一次推开了那扇校园钟楼的铁门。
难得房间里安静一片。
dv机屏幕上没有播放磁带早已破损严重的上世纪西部牛仔片《正午》。
现在是美国下午,老牛仔还没睡醒。
有人说每天睡到下午的性价比最高,玩一个通宵,再睡一白天,期间只需要吃一顿晚饭,反观早上七八点钟起床的人一天要吃三顿饭,简直就是败家子。
这个被尊称为『守夜人』的老傢伙显然是这种理论的坚实拥是。
但此时,他被一阵酒瓶摔倒的叮叮咚咚声音吵醒。
“昂热?你干嘛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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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牛仔睡眼悍松睁开眼,看清眼前的人,
“我不是故意的——.下次你別把酒瓶子放门口了。”
昂热表情略带歉意,
说完,他又一脚把酒瓶踢飞。
“叮叮咚”——『轰隆!『
墙角那堆叠放几乎完美的酒瓶,如同多米诺骨牌激发连锁反应,轰然倒塌。
一下子,原本就杂乱的房间-彻底没法站人了。
“见鬼!”
自己的心血付之一炬,老牛仔几乎从床上蹦起来,顿时惊怒道。
“谁他妈又惹你了,別把气撒在我头上啊。”
“你先別急,穿好衣服。”
“哼。”
老牛仔冷哼一声,扯下一件宽鬆衬衣,隨便套在身上,把上下半身的凸起一起遮住。
“我上周去了趟爱琴海。”昂热说。
“这也值得一提,公款旅游不是你的拿手好戏吗?”
老牛仔起床,往嘴里灌了一大口漱口水,然后咕嚕咕嚕吐掉。
“不是旅游,杀了几个人。”昂热淡淡开口道。
老牛仔抹去嘴角的泡沫,冷笑一声。
“哟,真棒,要不要我再给你颁发一面锦旗,祝贺亲爱的昂热校长大捷而归?”
“可以,最好在锦旗上加上死者的名字,欧律诺墨,艾梅柏,尼刻塔斯。”
老牛仔下意识皱眉。
他感觉这几个名字似乎有些耳熟,尤其是最后一个。
但还是讥讽道:“姓氏呢?不加姓氏谁知道你杀得什么阿猫阿狗。”
“卡德摩斯。”
“—咳,咳咳!”
老牛仔感觉一阵热血翻滚,好像刚才嘴巴里的漱口水没吐乾净,倒灌呛住了喉咙。
“话说我感染了风寒,不宜见人,你能不能赶紧滚,就当今天没来过”老牛仔虚弱道。
“不行,你说好的要给我做锦旗,上面就写『恭喜昂热校长喜提欧律诺墨·卡德摩斯,艾梅柏·卡德摩斯,尼刻塔斯·卡德摩斯人头”,这三个名字一个都不能少,我要掛在校长办公室。”昂热表情严肃道。
“你他妈的——你他妈的!”
老牛仔笑容比哭的还难看。
他想起来了,尼刻塔斯是卡德摩斯家族的前前代家主,而欧律诺墨和艾梅伯是弟弟和妹妹。
这三个老东西都已经一百多岁了。
“你神经病啊,没事杀元老院的人干嘛?你这校长的位置还要不要了——等等,你是听到了什么风声?”
“什么风声?”昂热盯著老牛仔的眼睛。
“没,没什么,我以为你听说元老院的人要把你赶下台,所以你要先下手为强。”老牛仔汕山道。
“他们插手不了这个你先说说你对卡德摩斯的印象。”
“你真要搞他们?”老牛仔缩了缩脖子,小声道。
“还没想好。”昂热认真道。
“那就好那就好。”
老牛仔拍了拍胸口,仿佛长出一口气。
只要昂热不是真准备和秘党元老院开战就行。
偷偷砸碎拆几根老骨头,其实也不是什么大不了事嘛。
都是一百多岁的人了,突发恶疾不是很正常?
真要问起来就死不承认嘛,反正办法总比困难多。
想了想,老牛仔说。
“那群卡德摩斯——有点偏执。”
“怎么个偏执法?
“嗯—-他们一切以自身利益优先,不小心挡在路上,他们就会弄死你。”
“这些老牌家族的人不都是这样?说点我不知道的。”
昂热摇摇头。
“好吧——”
老牛仔舔了舔嘴唇,
“其实最近一两百年,沾点链金术皮毛的人有很多,只是我比其他人强一点,所以才被授予了『导师』的称號,这个你知道吧?”
昂热点了点头,表情略微严肃起来。
和“嗜龙血者』属於贝奥武夫这个姓氏一样,
导师”这个称號同样在秘党中传承悠久。
源自那位传奇链金术师尼古拉斯·弗拉梅尔。
尼古拉斯·弗拉梅尔生於1330年,號称死於1427年,但后来人们挖开他的坟墓,里面是空的。
他一生中大部分时间都在巴黎当抄写员,因而有机会接触到各种古代文献,包括链金术文献。
直到有一天,尼古拉斯·弗拉梅尔得到了一本名为《犹太亚伯拉罕之书》的古籍。
破解那本书的秘密后,他成了歷史上最后一个懂龙文语法的人,也是有歷史记载的,
唯一一个將纯净的精神元素,炼製成“贤者之石”的人。
为了纪念他,此后歷代秘党中的首席链金大师都会被授予『导师』这个称號,隨著“尼古拉斯·弗拉梅尔』这个名字一起,成为全世界链金术师的至高荣耀。
所以,
现在老牛仔的全名是,尼古拉斯·弗拉梅尔·莱昂纳多。
“..—以前我在玻利维亚的时候,就见过另一个疑似链金术师,当时我怀疑他是卡德摩斯家族的人。”老牛仔说。
“然后呢?你和他打了一架?”昂热问。
“那倒没有。”老牛仔挠了挠头髮。
“他当时是在找什么东西,但最后好像无功而返了,我后来才知道和那傢伙一起找东西的还有一帮人,应该都是卡德摩斯家族的链金术师。,
“那是什么时候的事情?”
“1933年还是1934年吧—不確定了。”
“这个时间点尼刻塔斯应该已经在卡德摩斯家族锋芒毕露了。”昂热思索道。
“差不多吧。”
老牛仔谨慎地看著昂热。
他还是搞不清楚,这个老朋友到底发了什么疯,居然把尼刻塔斯给杀了。
只能祈祷动作足够乾净,没被发现。
“我大概知道他们在找什么了。”昂热忽然道。
“是什么?”老牛仔好奇问道。
“可能是..一瓶龙王的血。””
“龙王的血!?”
老牛仔瞬间从床上跳了下来,眼眸中闪烁著精光。
“哪位龙王的血,不——你是从哪儿知道这个消息的———难道——.你最近获得了其他笔记?”
老牛仔一边连珠炮弹般的说著,他自己就理清了事情真相。
“是的。”昂热承认道。
“难怪难怪!”
老牛仔仰天长嘆,
“该死的,原来你送谢雨回滨海,就是知道那里还藏著一套笔记!我靠,我靠啊!有这种好事你居然吃独食不叫我!”
“侥倖得到的而已——”
昂热目光狐疑道“不过叫你有什么用?你这傢伙都窝在这楼里几十年了,难道还会跟著我出门?”
“你根本不懂龙王之血的意义!”老牛仔痛心疾首道“上次你们尝试封神之路之后,我忽然想到一个绝妙的点子,如果设计一套微型链金矩阵,植入人体,利用链金术来克制龙血,然后注入龙血的提纯血清,说不定能將这一过程的危险性大大降低!”
“这样一来,混血种可以轻而易举突破原本的临界血限,同时达成封神之路那样的稳定性!”
“根据理论推导,那个人可以突破混血种的极限,成为纯血龙族,或者四大君王一样的存在!”
“这將是史无前例的混血君主!”
老牛仔说的唾沫横飞,几乎是斜著眼睛睨向昂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