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的一天来临了,灵犀和叶之珩也必须为以后考虑。
最难过的是,灵犀和叶之珩没有衣服,他们只有身上这一身衣服。
这就意味着,如果他们不能及时被人救回去的话,他们就可能要……穿树叶做的衣服了。
叶之珩有些自嘲的说道,“早知道我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我应该去参加那个荒野求生的综艺节目!”
之前有一档综艺节目找叶之珩参加,叶之珩没有去参加,要是参加了,他妥妥的就可以在这里生活下去了嘛!
“早知道认识你,会发生这样的事情,我那天就不应该出声!”
那天晚上,要是自己不出声,她也不会认识叶之珩,更加不会被困在这里。
叶之珩嘴角一扯,“灵犀,其实你这么一想,这样的生存体验,是别人无法体会的,对吧~”
国民男神失踪了一百天后,更新了一条微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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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反正一切以我女儿为主,如果她不要你了,你不能死缠烂打……”
叶之珩迫不及待的想要在夏侯烈的面前,寻找自己的存在感。
灵犀穿着的是叶之珩的衣服,而叶之珩,则是天天穿着树叶装,晒的更黑了!!
“你怎么还不回家?”
两人关系,非同寻常,有眼睛的人,都是可以看见的呀!
灵犀20岁生日的时候,叶之珩就迫不及待的娶了灵犀。
从会议室出来,一名黄头发的杀马特少年,便缠着灵犀问话。
没有网络、没有电、没有一切现代文明,所有的一切,都需要自己用双手解决,这其中的辛苦,可想而知。
能把吃软饭,吃的这么高调的男人,也是世间少有。
灵犀听见有人说话,她一抬头,便看见的是一张帅到人神共愤的脸。
有一个石洞,其实是可以生活的,但是……灵犀对这种洞穴,有一种天然的恐惧。
他们用最原始的日子生活着,吃着野果,吃着海鲜,就这样,她们一天一天的在这里生活着,感情也渐渐的有些不同,灵犀从最初的抵触,到现在接受。
好在对方已经把题目全都答完了,她只需要交卷就可以了。
原主的记忆,为什么还不进入她的脑海?
“爸,这么多好吃的,我都不知道应该从哪里下手了……”
灵犀笑着回答道,“爸又没有眼瞎!”
她宁愿天天睡沙滩,也不愿意住在石洞里。
“那不一样!”
从此以后,靠老婆大人养了!
灵犀是看了试卷上的名字时,才知道她的名字叫“沐灵犀”,至于其他的消息,她一概不知。
灵犀静静的坐着,直到大楼里的其他工作人员全都下班了,原主的记忆还没有如实进入自己的脑海。
她嘴上说着知道了,手却还是伸出手,拿着野果吃。
“乖女儿,你受苦了……”
夏侯烈刚开始的时候,还有些怨念,后来看叶之珩对自己的女儿好到没话说,他就只能真心祝福了。
两人在轮船上洗了澡,又收拾了一下自己后,才来到餐厅用餐。
他们在岛上生活了“100天”后,一艘轮船,终于停在海面上,叶之珩和灵犀兴奋的在沙滩上招手!
夏侯烈哼了一声,叶之珩这小子了,太有心机了,就这么把自己的宝贝女儿拐走了,好气啊!